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獨主 自由 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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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佛學研究與應用 UNESCO中心
條例
第一章
名稱-宗旨-目的
第一條
: 中心名稱:”越南佛學研究與應用 UNESCO中心”
國際名稱:VIETNAM UNESCO CENTER FOR BUDDHISM STUDIES AND
APPLICATIONS.
簡稱:
VUCB.
第二條:中心的基本目標與任務:
- 越南佛學研究與應用 UNESCO中心(以下簡稱為” 中心”)是一個社會組織.
按照
聯合國的文化, 教育, 科學組織的宗旨目標,
按越 南UNESCO俱樂部協會的宗旨目標活動,
是一個廣泛地聚集各個科學家,
從事教育-文化的活動家和各個關心民族的將來, 祖國的發展建設事業,
為人生, 為人民的幸福,
造就一代全面發展的人們的事業的一切有心出力之人的活動場所.
- 作為越南UNESCO俱樂部協會的直屬組織,
中心有責任向各會員和大眾廣泛地宣傳 UNESCO和越南UNESCO俱樂部協會的進步思想,
呼吁人們為世界的和平友誼和安定團結積極作出應有的貢獻.
- 在從事自己的活動中, 中心有法人資格,
有自己的公章, 在銀行設有自己的越幣與外幣帳戶.
- 中心的正署設在首都河內市.
第二章
職能與任務
第三條:
中心的長久職責與任務.
- 中心的長久職責與任務是聚集大眾的智慧, 科學地, 系統地研究佛學理論,
從
中取其精華應用到人民的文化, 精神生活上;
其中特別注意優先採取有效的辦法解決人格教育,
公 民教育的問題, 為黨和國家關心處理的社會問題作出貢獻.
- 作為越南UNESCO俱樂部協會的成員組織,
中心有義務嚴格遵守協會的條例並積極參加協會的一切活動.
第四條:中心的具體任務.
- 優先科學研究和總結佛學原理, 並運用到大眾的共同生活上,
符合祖國社會發展的需求.
- 在已獲中心審定的科研成就的基礎上系統地研究佛學的方法論與應用, 進一 步 使之普及到實際生活中去.
- 對一些特別對象進行社會學研究, 如作管理工作的,
腦力勞動者的, 為他們提供好條件讓他們更好地發揮智力, 體力的潛能,
更有效地為祖國建設發展事業服務.
- 對一些處景困難, 需要社會在教育,
精神方面上關照的對象進行佛學研究與應用; 協同國家解決社會上的急需事宜,
參加對青少年的教育工作,
提高公民的責任意識及愛國之心.
- 研究, 普及為人生的佛學應用,
進而良好化民風,
民俗, 限制迷信異端,
給每個人帶來真正的 精神安樂和幸福生活.
第五條:實現辦法與活動方式:
5.1- 研究與互通訊息:
- 有系統地組織蒐集與科學研究關連至佛學的問題.
- 舉行國內, 國際交流討論會,
參加有關佛學研究與應用領域各項國際上的活動.
- 興辦閱覽室, 圖書館, 組織編輯紀要出版傳播推廣中心的佛學研究與應用成效.
- 向黨和政府就民生教育, 人生事業,
國家建設的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及方針政策.
5.2- 推廣普及與應用活動:
- 組織與健全報告員, 指導員及諮詢活動旨在向大眾傳播推廣佛學的科學智識
與應用方法為每一個人就提高體力與精神價值的努力作出貢獻.
- 努力把佛學普及應用到日常生活中, 幫助人們發揮個人潛能以認真學習, 努力工作.
- 進行豐富的, 多樣化的文化活動,
讓會員們及中心業務有關的人經此獲得帶動, 導向大眾排除迷信異端,
提高體力及精神質素,
豐富的文化智識,
促成社會日益美好化.
5.3- 募集力源章程:
- 致力爭取來自國內, 外的個人,
團體的支持與援助,
包括智識見解, 活動經驗, 精神上的鼓舞及物質上的資助,
旨在完成中心的任務.
- 中心本著活動宗旨和目的與協會內各單位, 或國內, 外團體,
組織來配合參加或主持各領域的活動方案.
- 加強佛學研究與應用領域的國際合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