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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聯合國文教科 俱樂部協會
號碼: 25/QD-CTH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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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獨主 自由 幸福 ======= 1999年6月7日于河內 |
越南聯合國文教科組織的俱樂部協會
關于成立越南 UNESCO組織的佛教研究與應用中心之決議書
越南 UNESCO組織俱樂部協會主席
- 據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總理 1993年8月3 日的397-TTg號的批准成立越南–
聯合國文教科組織的俱樂部的決定書.
- 據越南 UNESCO俱樂部協會的條例.
- 據成立越南 UNESCO佛學研究與應用中心的籌備班的申請書, 條例擬草和活動方案.
- 據越南 UNESCO俱樂部協會秘書組的提議.
決 定:
第一條:
令決定成立”佛學研究與應用的 UNESCO中心” 此決定隨有協會已批的條例.
國際交易名稱
: VIETNAM UNESCO CENTER FOR BUDDHSM STUDIES AND
APPLICATIONS (簡稱VUCB)
中心的總交際所設在河內.
第二條
:
佛學研究與應用的 UNESCO中心是由越南 UNESCO俱樂部協會成立的,
直屬越南
UNESCO俱樂部協會並經協會秘書班所管理與監察.
協會准許中心有自己的獨立印章, 有權依法在銀行開帳號,
依法活動.
第三條
:
中心有如下的具體職能和任務
:
- 聚會大眾的智慧, 作系統性,
科學性地研究佛學理論,
吸取其精華將之應用到
人民的文化精神生活上, 為黨和國家關心處理的社會問題貢獻一份棉力.
- 展開對社會問題的社會學研究工作, 從而助長民眾的體力,
智力的潛在力, 進而更好地使之為祖國的建設,
發展作出更有效的服務.
- 參加青少年教育的工作, 提高公民責任心,
加深民眾的愛國精神.
- 研究, 普及與應用為眾生的佛學,
旨在良好化人生,
限制迷信異端, 予每個人
帶來真正的精神安樂與幸福.
- 組織配合, 合作研究應用佛學活動並且動員吸取國內外個人和團體組織的捐
助.
- 積極推行佛學研究和應用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 積極參加越南 UNESCO的各項活動並實行中心對協會的會員義務.
第四條
:
- 中心獨立活動, 自管, 自負經費.
- 中心日常的職能任務以外的新的活動項目在實現之前一定要匯報, 申 請總協
會的同意批閱.
- 中心按越南 UNESCO總協會的章程來從事自己的各項活動,
遵守國法並接受
國家的管理.
- 中心要定季度, 年度向總會的秘書班匯報工作.
- 中心有義務按所規定的向總會擔負中心一切主要責任.
第五條
:
越南 UNESCO總協會的秘書長辦公廳主任,
佛學研究與應用的 UNESCO中心主席有責任實施本決定書.
越南
UNESCO俱樂部協會
主席 阮直練